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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来源:

根据《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

1.4月28日及4月29日在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门诊部五楼会议室5

2.4月30日在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门诊部五楼会议室2

三、资格复审须知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张两寸彩色证件照。其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部分岗位要求英语四级/六级成绩的,需同时提供《全国英语大学四级/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部分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部分岗位条件中要求专业方向的,须由培养单位出具该专业培养方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部分岗位要求四证合一的,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人员需按模版作个人承诺,模版在附件2处)。

(6)部分岗位要求发表科技核心及以上论文的,需同时提供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页)。

(7)部分岗位要求参与科研项目的,需同时提供盖章版合同书或立项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 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心理测试及面试确认手续,所有岗位均需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此次测试,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规培承诺书.docx                                                                            


 


2024年4月24日

                

和平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电话:0551-62203666
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 电话:0551-62965102

投诉电话:和平路院区62203612,广德路院区6296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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