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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内容(2023年第一季度)

发布时间:2023-04-19来源:
信息分类指标项目本期数值上期数值
1.基本情况1.1重点(特色)专科国家级00
省级神经内科/介入放射科/泌尿外科神经内科/介入放射科
市级病理科/骨科/泌尿外科/呼吸内科/耳鼻咽喉科/重症医学科/护理学/ 心血管内科/临床药学/临床检验科/普通外科/急诊医学科/肾内科/整形外科/全科医学科/口腔颌面外科/高压氧科/中医科病理科/骨科/泌尿外科/呼吸内科/耳鼻咽喉科/重症医学科/护理学 /心血管内科/临床药学/临床检验科/普通外科/急诊医学科/肾内科/整形外科/ 全科医学科/口腔颌面外科/高压氧科/中医科
院级肿瘤科/超声医学科/妇科/神经外科/眼科/消化内科/胸心外科/心电心功能科/医学影像中心/皮肤科/输血科/产科/老年医学科/口腔内科 /内分泌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肿瘤科/超声医学科/妇科/神经外科/眼科/消化内科/胸心外科/心电心功能科/医学影像中心/皮肤科/输血科/产科/老年医学科/口腔内科/ 内分泌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
1.2“江淮名医”人数22
1.3床医比3.17:13.27:1
1.4床护比2.00:12.17:1
2.医疗费用2.1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元)336.93410.15
2.2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元)11637.30 11965.46
2.3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单病种平均费用(见附件2)
2.4基本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城镇职工80.0481.91
城乡居民65.0770.11
3.医疗质量3.1治愈好转率(%)97.0597.16
3.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9.7899.86
3.3急诊抢救成功率(%)98.5498.56
3.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45.3638.60
3.5门诊输液率(%)6.363.42
3.6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220.39
3.7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0.0000 0.0122
3.8出院患者手术占比(%)24.4525.45
3.9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0.50 0.75
4.运行效率4.1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62.00 61.10
4.2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分钟)20.0120.06
4.3术前待床日(天)二级手术2.592.64
三级手术3.043.76
四级手术4.174.26
4.4病床使用率(%)80.5756.17
4.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9.089.34
4.6门诊人次281912426930
4.7出院人次2059212836
5.患者满意度总体满意度(%)96.4396.69
6.承诺服务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见附件3)





住院患者前20位单病种平均费用
序号疾病名称 (按 ICD10 编码分类)术式本期平均费用 (元)上期平均费用 (元)
原发性高血压/12393.6212793.31
糖尿病/12188.8812616.91
冠心病/12679.8412474.87
心律失常/13557.4214121.68
慢性活动性胃炎/9372.489714.74
脑梗死/10330.110033.82
前列腺增生症/11242.0611193.3
尿毒症/16256.516141.46
结节性甲状腺肿 /8610.669109.1
10 肺炎(儿童)/13705.4812512.8
11 2型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9160.839443.22
12 糖尿病足/9514.869681.72
13 肺炎(住院、成人)/16426.6418511.68
14 腰椎间盘突出症/10394.411385.9
15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9113.138408.46
16 颈椎管狭窄、间盘突出/9086.249311.18
17 白内障/8241.558990.82
18 泌尿系感染/13757.3917908.13
19 肺部感染/8403.847652.7
20 心力衰竭/13761.0412379.4

附件3:

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

为切实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职业信用行为,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医院管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更好地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社会服务实行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急诊医疗

1)及时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急诊“绿色通道”,急救中心24 小时昼夜开诊,设分诊台。救护车鸣笛到达后,急诊护士分诊后指导病人就诊。遇有急救工作时,依据病情轻重缓急程度予以相应处理。

2)及时抢救。病人挂急诊号后,值班医师及时依次诊治。在特殊情况下,对急救的病人,先抢救,后补交款。

3)服务优先。急诊挂号、取药、诊疗、住院实行24小时昼夜全程优先服务。

4)急诊病人经预检、分诊、抢救处理后需住院者,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陪同到相应病区;危重病人就地抢救,需急诊检查者应派专人陪同。

2、门诊医疗

1)按时开诊。普通门诊医师和专家门诊医师一律按时到岗,开诊时间:每天上午8:00;下午2:30。

2)首诊负责。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第一位接诊医师必须负责诊治、会诊或转至有关科室,无推诿现象。至下班时间,若还有已挂号的病人未就诊,应实行延班,待病人就诊后方能下班。

3)合理布局。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分楼层设置挂号、缴费窗口和自助设备,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4)方便检查。临床检验、放射、心电图、B 超、计算机横断层扫描(CT)、磁共振(MRI)等实行全日服务(时限性特种检查除外)。

5)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减轻患者负担。

6)提供便民设施。为患者提供饮水、轮椅、担架、纸、笔、健康教育处方等便民服务。

7)多渠道挂号。门诊实行银医卡或就诊卡实名制挂号,每层均能实现窗口和自助挂号,同时提供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

3、住院医疗

1)按时查房。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

2)及时确诊。对入院一周仍未确诊的疑难病人,应在24 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尽早明确诊断。

3)及时治疗。经检查、明确诊断后,立即进行相应治疗,须手术的病人,尽快安排手术;有特殊情况的,应向病人进行说明。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三查七对”制度,精心护理,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5)加强医患沟通,主动与患者及家属通报病情、治疗方案,并耐心解释,加强入院时、手术前、出院后沟通指导。

6)住院病人到病房后,医护人员及时接待,危重病人及时诊治。有专人负责介绍患者住院须知,介绍其主管的各级医师和责任护士。

4、药品安全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把进药关口,保证做到无假药、无过期失效药品、无质量不合格药品。

5、优质服务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卫生法规,依法行医、恪守医德、为医清廉。严禁收受“红包”、礼品、回扣,严禁“搭车开药”、检查,严禁开单提成和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挂牌上岗、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无冷、推、拖、硬、顶现象。

3)因病施治,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治疗自主权,施行特诊特治、临床试验性治疗和医保病人自费项目等诊疗服务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4)坚持对出院、门诊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患者意见,及时反馈,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二、投诉与监察

以上承诺如有违诺行为,请到本院投诉办反映(电话:62965082),医院会热情接待,进行登记、核实工作。对于投诉,能够当即答复的,则即速答复;需核实后答复的,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为方便投诉,在门急诊、住院部设立意见箱,以实施对承诺的有效监察。

监督电话:62965019(院纪检监察室)、62965050(行风办)、62965082(投诉办)。


和平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电话:0551-62203666
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 电话:0551-62965102

投诉电话:和平路院区62203612,广德路院区6296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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