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院前急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人数3人,院前急救岗位
要求:本科——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学制为5年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研究生——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要求本科学历为5年制,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医师资格证、执业证;
有规培证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四证合一者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取得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岗位需求人数+1人进行笔试,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需求人数,直接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23年10月26日-11月3日(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请将个人的纸质版简历投送至组织与人力资源处。简历中应包含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规培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医院进行初步审核后将通知前来考试,考试及体检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六、其它
联系电话
组织与人力资源处:0551-62965013 0551-62965015
监察室:0551-6296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