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二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及以下”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操作考试(仅限护理)、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22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3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紧缺性护理硕士岗位实际缴费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N+1(N为招聘计划数)即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24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2021年4月8日至4月9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党委办公室、医务处、科教处、讯息处、内审办、监察室、病案室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护理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三基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官网及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进入此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经人社部门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操作考试(仅限护理)
技能操作主要采用现场模拟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操作、基本技能掌握情况。满分100分。由评委当场进行评分。参与操作考试的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3.面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六)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护理人员笔试、操作、面试考试成绩按4:2:4合成,其他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
5、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为所聘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需在2021年底取得规培证的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培证,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
1、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2、联系电话:0551-62965013/62965064(人力资源处)
3、监督电话:0551-62965019(纪委监察室)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51-62615147、62669622
5、查询网站:
官网(//www.feishutv.com/)
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