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2018年3月19日公布,根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3月28日,8: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合肥市二院和平路院区(和平路246号)门诊5楼大礼堂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