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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合肥医院()2025年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7来源: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安徽医科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我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合肥医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和指导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2、成立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合肥医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接受学校督查组工作指导,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及监督举报的处理

3、各专业(学科)成立复试专家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同一专业只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教研室(学科系)负责人、导师组成员及相同学科专家等5人组成。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A类)执行,我院不再另划复试分数线。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

)复试方式

统一采取考生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安排

1.先公布进入一志愿复试范围的考生名单,如该名单内有考生放弃参加复试,不再顺次递补。一志愿考生先进行第一轮复试,之后调剂考生复试

2.生源充足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1:1.5(小数部分按1人计)左右。生源充足或基本充足的专业(达线人数计划数)均不再接收调剂生源。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科学设计复试流程,优化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多采用综合性能力型试题。

1.专业素养考核(满分50分)

我院自主组织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等专业相关素养的考核,采取命题考试形式开展。

2.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我院自主组织专业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以笔试形式开展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通过资料查验和面试形式考核,包括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情况;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考生专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精神;专业外的社会实践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的综合考核。

复试由我院复试专家小组统一组织,并事先向考生公布复试时间、程序及相关安排。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要求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2.加强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资格审核对考生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3.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复试前,各培养单位须提前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5.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材料留存备案,以备复查。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我院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四、生源调剂

我院有缺额的专业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调剂考生)。具体要求见《安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剂方案》及我院调剂细则

五、计划管理

1.严格控制分专业计划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后,不随意调整计划。第一轮考生复试后,如确需调整计划,我院会提出申请,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学校批准,但学术型、临床(口腔)专业学位和其它专业学位三类的招生计划不得互调。如无差额未录取的合格考生,新的缺额进入下一轮调剂考生复试。

2.第二轮调剂考生复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进行二次分配。

3.我院各学科(专业)严禁无计划先复试或调剂复试再申请追加计划。

六、体检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凡体检结果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例如有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为我院医学类各专业)。请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提前了解体检标准和要求,以免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并提交至我院我院审核后将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八、录取原则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各学科(专业)应根据总成绩给考生排序(学术型与专业学位是不同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别(只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同时确定导师

)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体检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因相关材料缺失、隐瞒已规培或农村免费订单定向生身份等其他信息的,无论何时,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如有考生申请初试加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九、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我研招工作坚持“十公开”原则,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的监督。

各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整理汇总复试结果,填写《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公布给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审核汇总复试结果并上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招生纪律

(一)我院将强化人员管理与培训,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专家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规范操作。

复试导师、专家、助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如有家人或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必须严格执行回避政策,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我院在复试中开展全程且有效的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坚决抵制违规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十一、缴费

(一)复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缴纳,每人80元,复试开始前完成缴费。进入“安徽医科大学”网站→“机构设置”→“财务处”,在财务处网页右侧点击“学生网上缴费系统”,手机微信或支付宝扫描网页上的二维码,登录“安徽医科大学手机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用户名是身份证号,密码是Ahmu@身份证号后六位)。

(二)体检费:拟录取考生体检时在我院体检中心现场扫码支付。

、附则

本办法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合肥医院负责解释,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有新的工作安排,以新政策为准,医院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25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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