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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诊管理规定与流程

发布时间:2024-01-04来源:

为了加强医疗工作的管理,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优势,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出诊工作管理流程:

1、出诊对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无禁忌症的患者。由各团队医务人员承担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服务。

2、出诊时间:工作日早8:00-17:00

3、预约登记:

1、预约须知:患者预约上门服务需提前3天预约。

2、预约方法:1中心门诊预约;2:电话预约。

如果不在出诊范围,和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完善接诊记录。

4、出诊服务

1、患者预约上门服务后,主管领导或科主任指派医务人员出诊(各团队医护人员承担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工作)。

2、出诊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准则,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对患者进行治疗操作时,必须履行告知医务,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争取患者及家属配合,可向患者建议并提供轮椅等工具。

3、出诊返回后告知主管领导,并完善出诊记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合肥市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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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电话:0551-62203666
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 电话:0551-62965102

投诉电话:和平路院区62203612,广德路院区6296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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