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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来源: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17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二环路与宿松路交口文鼎商务中心C2107-2116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壹万肆仟元整(大写)(81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中标人所配送产品须包括该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不得只配送部分产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并严格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和凤,李立华,蒋长顺,洪燕,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97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公示附件.docx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2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振弘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B3-1806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玖万零贰佰伍拾元整(大写)(490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 26 包

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合格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洪燕,刘和凤,蒋长顺,李立华,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588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公示附件.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2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锦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裕溪路北侧合肥浙商城二期26栋商业楼333/335/33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零玖佰肆拾元整(大写)(4009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25 包

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符合行业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洪燕,刘和凤,李立华,蒋长顺,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81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公示附件.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2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富邦产业园M6栋3-4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贰万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大写)(52472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 22 包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付款方式等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立华,刘和凤,蒋长顺,洪燕,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629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公示附件.docx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2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639号平安大厦1802、1803、18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柒万伍仟肆佰元整(大写)(275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24 包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符合相关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和凤,李立华,洪燕,蒋长顺,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公示附件.docx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18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星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临泉东路227号合肥瑶海万达广场3幢写字楼3-办92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万叁仟叁佰元整(大写)(23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18 包

服务要求

所配送产品涉及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我公司承诺提供服务达到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和凤,洪燕,李立华,蒋长顺,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公示附件.docx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2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益明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10号办公楼3层办3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大写)(367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21 包

服务要求

所配送产品如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目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配送产品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流水号;符合国家两票制相关规定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满足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和凤,李立华,蒋长顺,洪燕,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40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公示附件.docx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2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嘉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以东石门路以南莲花科技创新产业园3#B座409-410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肆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肆角(大写)(448256.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洪燕,刘和凤,李立华,蒋长顺,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537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公示附件.docx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19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与轩辕路交口东南角6幢仓库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整(大写)(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和凤,洪燕,蒋长顺,李立华,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公示附件.docx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第20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5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德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88号海龙公寓2号楼门面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万叁仟叁佰叁拾元整(大写)(133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服务要求

所配送产品包括本需求中所有内容

服务时间

按医院要求时间供货

服务标准

按医院要求供货内容供货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和凤,洪燕,蒋长顺,李立华,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三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1).pdf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公示附件.docx


和平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电话:0551-62203666
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 电话:0551-62965102

投诉电话:和平路院区62203612,广德路院区6296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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