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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来源: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30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6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一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谷水路5号研发楼5楼8529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肆仟柒佰壹拾贰元伍角(大写)(154712.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硕,许晓波,刘进竹,汪锋,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第30包公示材料.docx第30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第30包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3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6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凌众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71号科茂大厦3层301-3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大写)(1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服务范围

合同内所供产品

服务要求

按医院需求送货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锋,刘进竹,杨硕,许晓波,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第32包公示材料.docx第32包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第32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3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6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鑫海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投资创新中心塔楼办2019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肆万零柒佰捌拾元整(大写)(540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 3 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 2 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锋,杨硕,许晓波,刘进竹,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648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第33包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第33包公示材料.docx第33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3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6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壹仟元整(大写)(10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服务范围

 31 包 一次性使用静脉腔内射频闭合导管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 3 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 2 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进竹,汪锋,杨硕,许晓波,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第31包公示材料.docx第31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第31包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3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6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伟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金岗大道北段88号A10号楼106/106上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整(大写)(1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服务范围

 35 包一次性使用电子胆道成像导管

服务要求

1.配送时,剩余免费质保期(即有效期)不少于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 3 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 2 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两票制相关规定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进竹,杨硕,许晓波,汪锋,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第35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第35包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第35包公示材料.docx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3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6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敏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3区A-3F2-1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捌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大写)(1888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服务范围

 36 包

服务要求

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2ml、3ml),用于血管重建,通过机械封闭方式辅助止血封合血管的专用耗材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 3 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 2 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全规格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硕,许晓波,汪锋,刘进竹,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第36包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第36包公示材料.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第36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29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6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盛源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红达环球广场37#22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大写)(12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服务范围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 29 包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 3 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 2 次,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锋,刘进竹,杨硕,许晓波,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第29包公示材料.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第29包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第29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第28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FFZ01406

二、项目名称: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九州通卓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胜利中路6号璀璨明珠综合楼13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贰万叁仟肆佰元整(大写)(823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

服务范围

28包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硕,许晓波,刘进竹,汪锋,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988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增耗材配送服务(第四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雯丽

电话:0551-66223239

附件:
第28包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x第28包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第28包公示材料.docx


和平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电话:0551-62203666
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 电话:0551-62965102

投诉电话:和平路院区62203612,广德路院区6296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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